党委组织部政务公开制度
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实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讨论稿)》的精神,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促进党委组织部民主监督工作,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情况,包括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和干部提任公示等;
2、发展党员的有关情况,包括发展程序和发展党员公示等;
3、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等;
4、处室工作职能和日常办理的事项;
5、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岗位目标责任制及工作完成情况;部内人员的考核、奖惩等事宜;
6、部门经费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
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程序
1、由部务会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时间和形式。
2、采取各种形式征求职工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及答复意见及时向职工反馈。
3、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三、政务公开形式
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张贴公告公布。
2、党委组织部网页公布。
3、召开部务会。
4、日常办理事项等经常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的办法,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采取不定期的办法予以公开。
200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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