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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2022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3日    点击数:

依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保证2022级大类招生分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机电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专业系主任和主管年级辅导员组成,负责本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制定及具体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毕凤阳、刘缨

副组长:齐建家、金延军

成员:国绍文、宁慧燕、盛名

秘书:张瑞雪

二、专业分流程序

第一阶段: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政策宣传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告知学生大类分流仅面向录取和现就读专业均为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且从未参加过专业分流者方可参加本次分流,在校学习期间仅可参加一次专业分流,已参加过分流的学生不得二次分流,结果一经确定不能更改。转专业学生不占用大类分流学生的名额,转入大类分流后专业的学生,在未进入新专业学习前,跟随大类招生专业学习。

第二阶段:召开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动员会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召开大类分流专业动员大会。邀请机械电子工程和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负责人介绍分流后两个专业的各自优势、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就业领域等相关问题,让学生充分了解分流后的两个专业各自的不同,以便更好做出理性判断。

第三阶段:学生专业分流申报与审核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教学周,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学生专业分流申报和审核工作。学生填写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类2022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学生志愿专业明细表。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2022-2023学年两学期成绩排名进行专业分流。原则上分流专业学生数不低于一个自然班人数(20人)

第四阶段: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情况公示及统计上报

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应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公示结束后,学生办公室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类汇总表并上报教务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呈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第五阶段:办理备案

20239月,教务处将大类招生专业情况汇总备案。机电工程学院将大类招生专业情况汇总备案。

第六阶段: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第三学期末,对审核通过、符合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学生第四学期进入分流后专业学习,学费按照分流后专业收费标准收取,财务处依据分流学生名单调整学生学费收取标准。学生如有寝室变动,住宿费按新寝室收费标准收取。

三、管理与监督

1.学院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2.机电工程学院对实施方案作具体解释。

    3.机电工程学院负责对本院本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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