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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日    点击数: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运行状态,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营造
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保障学生返校后的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学校组织开展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检查组
  组 长:叶树江
  成 员: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及相
  关人员。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教学准备
  1.学院(部)、教研室工作状态;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3.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含实践教学任务);
  4.教学文件(教案、讲稿、教师手册、任务书及指导书等)
准备情况;
  5.教材发放情况。
(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教务处)
 (二)教学秩序
  1.教学运行情况;
  2.期初补考情况;
  3.教师调、代、停(补)课情况。
(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
 (三)课堂教学
  1.干部听课、督导听课、教师听课情况;
  2.教师的教学仪态、教学态度、教风情况;
  3.学生的学习态度、学风、出勤及课堂纪律情况。
(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课堂教学检查以日常巡查与听课
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2021 年 3 月 15 日-21 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教学
检查、抽查,各教学单位自检自查。
2021 年 3 月 22 日,各教学单位提交部门领导听课统计
表(附件 2)、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
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
环境为己任。
  2.教学检查是教学常态运行中的重点环节,各教学单位及
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检查,确保良好的教学运行状态。
  3.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教师主体责任意
识,落实好教学单位管理职责。
  4.各教学单位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
的教风学风方面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形成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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