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工程院党发〔2022〕48号 黑龙江工程学院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修订) 为不断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校的能力,在全校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主要学习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2.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3.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高等教育、科学技术、生态文明、知识产权和公共安全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4.学习党章和党纪党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并模范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做党章和党纪党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领导干部学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注重使用阅读文本、剖析案例、主旨发言、集体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四、各级领导班子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内容。 五、坚持党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纪委纪法知识常态化学习制度。以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法治培训讲座为载体,开展常态化法治学习。 六、坚持拓宽法治学习渠道。用好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学习功能;利用黑龙江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开展法治相关学习,丰富领导干部学法知法渠道。 七、加强学校法务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举办面向全体师生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突出学校章程建设,以学校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与规章制度。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及时修订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八、坚持学法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以法治精神指导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实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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