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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对 制 度(修订) 校对工作是期刊出版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一项严谨细致的技术工作,为了确保和提高校对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校对工作制度。 一、校对的基本任务 期刊全文、四封校对由责任编辑负责。校对时应以原稿为主要依据,凡编排、排版上的错误必须改正。校对时发现原稿中的问题,应与稿件的作者或执行副主编商议改正。责任编辑应认真负责,仔细加工,切忌发稿草率,应做到: 1.消除排版的错误与不当; 2.发现并校正编辑加工中的疏漏; 3.统一体例,统一格式。 二、校对时应注意的事项 1.校对时应用红笔。若改正处多条引线相近或混淆时,需用不同颜色的笔以示区别,校对时不得使用铅笔。 2.校对时书写文字、符号要工整、规范、清楚,外文要用印刷体。 3.使用校对符号应简明、悦目,校对符号应符合国家专业标准(ZB1-81)的规定。 4.在文间已有引线的符号,如字符转移(1←○)、接排号、另起段接排、排齐号(=或‖)等均不需在校样页边重标。对于一些文间不显著、无引线的符号,如对调号、加减空号(∨或∧)符,均需在修正处相对应的校样页边(左栏在左侧,右栏或通栏在右侧)重标。 5.使用引线符号时,引线须从校样行间画出,引线不得交叉。 三、校对的五个校次 1.一校。校对人员依据原稿核对校样,完成校异同的各项任务,一般采取折校法,逐字逐句仔细核对和校正,同时兼顾校是非。 2.二校。校对人员采取对校法进行核对和校正,首先对照初校样,核查初校发现的错误是否已改正,然后对照原稿进行全文校对。同时要核对、改正版式中的问题,检查文章段落之间的衔接,栏目与文章的搭配,各级标题及其次序、署名、摘要、关键词、补白、页眉、栏题、页码、目次、字体、字号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消灭经一校后可能遗留的错误。 3.自校。由文稿作者在编辑部前两次校对加工修改基础上进行自校,查找未解决的老问题、发现存在的新问题并修改完善。 4.三校。校对人员采用本校法,重点检查编辑加工中的疏漏,矫正不通顺的语句,不适宜的用词以及语法、逻辑上的错误、错别字以及标点符号错误等。同时要认真核对版式设计与文章搭配有无失误、图表位置、次序、图题、表题是否恰当,补白、页码、页眉、栏题是否存在问题,消灭经一校、二校后可能遗留的错误。 5.终校。由执行副主编或执行主编对文稿进行通读,重点做好校是非工作,并兼顾校异同。消灭前面校次中遗留的各种错误。尤其注意隐性的政治性、思想性差错以及科学知识性差错,名词术语、人名和组织机构名等前后统一,似是而非的病句、语法错误等。 6.各个校次在每次整理校样时,都应注意核对全刊每篇文章的文题、署名、页码,确保原稿、校样、目次的相应项目完全一致。 四、校后工作 1.为明确责任,每份校样均应签署校次及校对者姓名。 2.每期校对完成后,终校人员对校样进行抽查复校,抽查采取分组随机抽样法,每期每名校对者至少抽取2页。 3.每期五校完毕,出清样后由责任编辑核红,核红时除核对五校外,应对页码、图表、版权标识、目次页、英文目次、英文摘要、书脊及四封再仔细核对。 4.责任编辑每期需核对付印清样、检查栏题、图表、图题、表题有无疏漏、差错,把好最后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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