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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九届“挑战杯”黑龙江工程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来源: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8日    点击数:

为提前筹备将要举办的第十九届“挑战杯”黑龙江工程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预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4月

二、申报条件

1.凡在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不含函授,继续教育等),已毕业的学生不可以参赛。

2.申报学生须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研领域有浓厚兴趣,并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

三、申报作品类别 

作品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可包含已被采用的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作品申报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国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3.参赛作品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校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设立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生需签订《黑龙江工程学院第十九届“挑战杯”校选赛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或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伪造作品鉴定书或专利证书等情况的作品,取消作品参赛资格,该生不得补报作品,情况严重者承担相应责任并取消下届参赛资格。

6.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跨校组队。

7.大赛其他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五、赛程安排

竞赛设院级初赛和校级复赛。

(一)赛前准备(即日起—2025年2月28日)

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联系指导教师对学生参赛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学生开展前期调研、项目初选、撰写项目计划书等相关工作。

 (二)院级初赛(2025年2月28日-3月14日)

各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参赛项目的资格审查(含学术诚信审查)、制定评审细则、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选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复赛。

(三)校级复赛报名(2025年3月14日—3月21日)

(四)校级复赛(2025年4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采用审阅项目计划书及PPT现场答辩的方式,根据项目综合评定。

(五)省赛推荐(2025年4月中下旬)

按照省赛要求,根据校级复赛成绩择优推荐若干优秀项目参加第十九届黑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六)省赛项目完善(2025年4月下旬—5月上旬)

获推省赛项目根据专家指导意见进行完善。

六、奖项设置

校级复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申报要求

1.竞赛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

2.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须提前协商确定唯一申报单位,以第一作者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跨校组队。

3.参赛项目一律要求原创,各学院要严格资格审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或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伪造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等情况的项目,取消其参赛资格,情况严重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下届参赛资格。

4.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学院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已注册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

5.项目负责人应仔细校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成员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重要内容,在提交纸质材料时需装订完备,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信息申报错误或材料丢失,由申报者自行负责。上交项目材料不予返还,参赛者务必自己保留原稿。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竞赛的组织发动、沟通协调,结合学院实际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赛事安排,完成好竞赛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项目推荐指标,确保大赛达到预期。

2.做好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利用新媒体阵地广泛宣传本次竞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吸引青年学生广泛参与,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

3.各学院需选派一名负责人,负责整个学院比赛项目相关事宜。负责人须填写《第十九届黑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负责人信息表》(见附件),于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84321163@qq.com。

竞赛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晨光  88028768  13936491797

室:      机电楼532

    QQ群二维码:

 


 

            

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选赛各学院负责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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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共青团黑龙江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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