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控制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方式和管理流程,提升学校内部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规范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有效防控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风险,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水平,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到2026年,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风险可控、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遵循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全面控制。内部控制相关重要议题提请校党委决策审议。校长是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学校应针对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查找风险隐患,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完善内控制度、标准和流程,建立长效机制。 (三)制衡性原则。明确 “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执行。学校在关键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应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建立轮岗机制,加强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四)适应性原则。随着学校内部、外部环境变化、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提高,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适应新时代新环境新变化的需求。 三、组织领导 黑龙江工程学院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及定期评估学校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 内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具体负责全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宣传、培训、执行、指导、协调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持续做好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工作 1.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监督评价部门与内部控制建设牵头部门相互分离;建立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干部交流或轮岗机制,不具备条件轮岗的实行专项审计;加强对内部控制人才培训和教育;加强内部控制文化建设;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学校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控制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 (二)着力完善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工作 2.加强预算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管理机制,实施项目库管理,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实施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责任部门:财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3.强化收支管理。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票据管理,规范各类收费事项,严禁设置“小金库”;定期清理账户中长期沉淀资金、往来款和应缴未缴财政资金;严格落实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控债务规模。(责任部门:财务处) 4.加强采购管理。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对科研急需设备、耗材和服务的采购政策,确定日常办公、科研试剂等金额小但品类多的零星采购,以及金额大、专业性强的专用设备、信息系统、委托(购买)服务、工程物资等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管控环节,细化采购执行中需求管理、政策落实、履约验收、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的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5.强化资产管理。制定资产配置制度,规范耗材、用具、设备等验收入库、仓储、出库的日常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资产共享共用,强化无形资产的管理和合理利用。(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财务处) 6.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造价管理、价款支付、竣工决算、项目档案、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等各项业务流程,确保建设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责任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基建指挥部、后勤管理处、审计处) 7.完善合同管理。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加强授权管理、合同订立、合同用印、合同归档管理,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 (三)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内控建设工作 8.加强对外合作管理。建立健全校地、校企、校校等合作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规范合作中就业实践、冠名、场地、机构与人员、资产与财务、考核与监督以及退出机制等工作。(责任部门:对外合作处) 9.强化科研管理。完善科研管理办法,明确科研项目管理职责划分,规范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和科研合作;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科研项目资金日常管理与监督;完善科研项目成果保护与转化机制等工作。(责任部门:科研处、财务处) 10.规范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落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严格立项审批,建立覆盖非学历教育招生、收费、教学等各环节的管理体系,办学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经费支出符合国家和学校管理规定。(责任部门: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审计处) 11.强化权属企业管理。规范学校与权属企业开展的经济业务活动及其资金往来。强化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建设,完善企业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处) 12.规范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劳动服务公司、校医院的管理。后勤管理处对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其重大经济事项实施监管;学校定期对后勤管理处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招标、采购等活动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财务处) 13.加强教育基金会管理。规范教育基金会与学校之间开展经济业务活动及资金往来,规范教育基金会筹资与投资行为,加强对投资项目过程跟踪管理。(责任部门: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处) (四)全面提升内部控制信息管理水平 14.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信息智能化的建设要求,保障学校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等工作。(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五)切实加强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15.定期开展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及高风险领域的风险点评估,形成书面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风险应对策略建议;针对内部控制评价中所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完整、准确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将内部控制建立、实施与评价情况与会计监督、审计、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监督有效结合。(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 五、实施步骤 为确保《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贯彻实施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5年3月—4月) 1.全面深入部署。一是组织召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指导意见》的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内部控制推进工作;二是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动。 2.广泛开展宣传。利用校园网络、公众号、校报等媒体平台,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目标、意义、原则、要求等进行宣传,动员广大教职员工知晓并参与到内部控制建设中来,增强内控建设的广度和效果。 3.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培训,让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内控建设和参与执行的人员都参加培训。组织集中面授、聘请专家指导、结合政策自学等形式进行培训。同时,将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理论学习、全校财经管理人员专项学习范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5月—9月) 1.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在原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的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措施,清查现有管理制度,识别冲突、缺失和过时条款,认真逐项对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进行梳理,查找业务风险点,研究制定风险防范应对策略,完善内部控制措施。规范内控信息化,保障学校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等工作。 2.完善制度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内部控制监督联动机制、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等。完善业务流程,将制衡机制、复核机制等嵌入各部门、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严格操作管理。制定学校《内部控制操作手册》,将工作机制、管理流程条目化、图形化。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固化工作流程,防范人为因素干扰,杜绝机制执行不严、流程管理松懈。 4.开展自查自评。组织学校内部控制风险点评估及开展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部门,组织整改。加强对评价结果的整合利用,要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5.加强成果运用。对巡视、审计以及各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重点研究内控措施。对具体管理问题要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监督评价阶段(2025年5月—11月) 1.行业督查指导。接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内部控制指导组,对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建设评价。 2.现场核查评价。接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学校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在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将内部控制建设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落地见效,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责任。内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及定期评估学院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财务处具体负责全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宣传、培训、执行、指导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整体联动、有机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本部门、单位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三)扎实推进。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步骤和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报送有关资料。6月上旬各部门、各单位向财务处报送内部控制建设中期推进情况,7月上旬各部门、各单位向财务处报送风险点控制点分析、制度、业务流程图,11月上旬各部门、各单位向财务处报送内部控制建设全年工作情况。财务处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及时汇总报送内部控制建设中期推进情况、全年工作情况和《内部控制操作手册》。 附件:1.《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2.《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