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对体育部及双创中心报送的加分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和研究。现将拟加分学生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至2025年9月10日截止。
如对拟加分学生、项目、分值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学院(系、部门)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等,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教务处 考务科
电 话:0451—88028682 崔老师
2025090509353250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