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办法(试行)》(黑工程院发【2023】5号)、《黑龙江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黑工程院发【2023】25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3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署实名反馈至黑龙江工程学院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451-88028396。
具体设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