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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科研处
黑工程院科[2011]19号
关于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
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
2012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范围
按省教育厅“通知”精神,2012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将重点支持围绕我省确定的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建设发展需要和重点培育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的相关研究。注重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向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青年学术骨干倾斜。
二、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可申请本项目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及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科研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4.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受聘副教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为在读博士研究生;
6.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在研项目未结题验收前,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申报本项目,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者不能再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在线申报两种方式。由项目申报人负责填报项目申请纸质材料,项目在线申报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完成。
(二)申报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申请书》,页面用A4纸,一式四份(至少含一份原件);按照《学科分类表》(见附件3),认真填报《项目信息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申请材料(包括附件)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50页。
四、项目评选推荐
省教育厅对本项目实行学校限额推荐制度,学校此次的推荐项目限额为4项。学校将组成项目评审组,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在限额指标内择优推荐。
请各院(系、部)按要求组织申报项目,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避免因在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2名)又作为新申报项目负责人而使所申报的项目被取消资格(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人员情况请到本部门科研工作负责人处查询)。项目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由所在院(系、部)在2011年6月23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甘曦之(内线电话:8639)
附件:
1.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请书
3.学科分类表
4.项目信息表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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