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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范围及评估内容 评估范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理论课和实践课)、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评估内容:试卷以及相应课程的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师手册等相关教学文件,实验实习相关材料,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 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课程大纲执行情况: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师手册、课程考核等是否“一脉相承”,是否有效支撑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 2.课程考核组织管理的相关文件:试题质量、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管理、过程考核相关材料等; 3.实践课程的开展情况;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情况; 5.课程思政开展情况等。 评估依据: 1.黑龙江工程学院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有关规定 2.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3.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试卷管理规定 二、评估安排 要求各系自评要做到课程全覆盖,详见附件3。 第一阶段:各系自评(9月12日—9月22日) 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系评估小组自查,自查完毕,对照评估内容形成本系检查自评报告。25日报院办田泽后,统一放到土木楼418资料室,提供交接资料清单(附件2)。 第二阶段:学院检查(9月25日—9月27日) 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成员现场评估,审查完成后给出整改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高度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卷专项检查评估的工作任务。 2、检查评估组成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的工作任务。 附件1: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试卷、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的通知 附件2:教学资料存档清单 附件3:教学任务清单 附件4:毕业设计、期末考试清单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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