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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内循环”持续改进机制,学校将定期开展开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理论课和实践课)。 检查内容:试卷以及相应课程的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师手册等相关教学文件,实验实习相关材料,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 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课程大纲执行情况: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师手册、课程考核等是否“一脉相承”,是否有效支撑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形成“闭环”; 2.课程考核组织管理的相关文件:试题质量、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管理、过程考核相关材料等; 3.实践课程的开展情况;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情况; 5.课程思政开展情况等。 检查依据: 1.黑龙江工程学院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有关规定 2.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试卷管理规定 3.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二、评估安排 要求各系自评要做到课程全覆盖,相关教学任务及试卷清单详见附件。 第一阶段:各系自评(9月5日—9月22日) 任课教师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待提交的教学文件(资料顺序见附件要求),提交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审核要点为教学资料存档清单及要求(见附件)。 各系成立系、教研室检查小组,系内自查完毕,将各系审核通过并整改完成的材料报院办归档,提供教学档案归档入库单(见附件)。 9月22日前,各系对照检查内容形成本系检查自评报告(按模板),同时提交黑龙江工程学院课程试卷、毕业设计检查记录表(见附件)。 第二阶段:学院检查(9月25日—9月30日) 学院督导形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完成黑龙江工程学院课程试卷检查记录表,形成学院督导检查报告,给出整改意见,指导相关老师完成整改。 第三阶段:学校督导组复查(2024年10月完成) 学校督导组进驻学院(部)现场检查,关注持续改进,对各学院上一轮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第四阶段:督导组反馈意见,学院(部)制定整改措施(2024年10月下旬完成) 各学院(部)根据检查结论及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高度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卷专项检查评估的工作任务。 2、检查评估组成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的工作任务。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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