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增强学生工作中的服务育人意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院学生工作管理体系,整合学生管理资源,形成合力育人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实现学生工作的全员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成立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工作指导服务委员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紧紧围绕培养人才这一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明确学生工作在学院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加强学院党政对学生工作的统一指挥;将学院各职能部门纳入学生工作体系,把思想统一到人才培养工作上来,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学生管理功能和育人意识,形成学生工作合力;强化各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提升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学院与学生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建设;落实“以生为本”的思想,充分了解学生的思想实际,努力解决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各种难题,实现教育、管理与服务功能的有机结合。
三、主要职责
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协调和统筹各部门学生工作的分工和职责,研究和指导学生工作中重大的、综合性的问题。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常委关于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议;
(二)研究学生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
(三)指导、督促全院学生工作;
(四)协调学院各部门与学生工作各部门关系。
四、具体工作
建立学院党政与各单位互动、领导与学生互动、机关干部与学生互动、教师与学生互动、各职能部门与学工部门互动的工作机制。
(一)学年初召开学生工作指导服务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年工作,对本年度学生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委员会副主任每学期召开至少一次专门学生工作指导服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听取、研究和指导学生工作。
(三)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思想动向,征求学生对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意见;
(四)每年5月10日、9月20日确定为委员会主任接待日;
(五)每月第一周周三为委员会副主任接待日;
(六)建立有关部门对学生联合办公机制,原则上每月第二周周三委员会协同各部门负责人联合办公,现场解决学生问题;
(七)委员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推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委员会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文件,恪尽职守,把学生工作作为自己岗位职责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实。
(二)委员会成员要服从学院人才培养的大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本单位的学生工作,认真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学生工作,贯彻落实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共同开创学生工作的新局面。
(三)委员会成员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以生为本”,提高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深入学生工作实际、深入学生思想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高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委员会成员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不断努力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力求各项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