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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级本科生第二次转专业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7日    点击数:

依据《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和校发《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2024级本科学生第次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肖禹蓁  张显悦

副组长:卢元昕  刘辉  吕枫

成  员:董静爽 范继红  刘雪  崔云飞  刘耀玉  崔炳烁石  孙福生  张杰  张媛  陈曦

二、基本原则

1.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遵循人才培养符合社会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3. 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4. 遵循质量保证,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5. 遵循择优调整,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6. 遵循有利于就业的原则。

三、转专业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艺术类:

1转专业范围

1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和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关转专业基本条件2024级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平均分在90分或以上)、综合表现突出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校期间只允许成功转专业一次,且不得转回原专业;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专业调整,学院优先考虑,不受专业调整名额限制。复学时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4)学生需如实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准备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2.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也不能跨批次转专业,各专业只接收以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

2已经转入新专业的;

3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

5因降级等原因,第二次进入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学习的学生

3.转专业限额

(1)各专业可申请转出人数不设限额;

(2)综合考虑我院各专业师资状况、培养能力、教学资源、实验室条件、学生就业等情况,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同届学生人数的5%;

(3)各专业只接收学习成绩优秀,并且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

(4)转入设计学类的同学和设计学类其他同学一起参与大类分流;

(5)如第一次转专业结束后仍有剩余名额,可在本次进行第二次转专业;如第一次转专业名额已满,则不再进行第二次转专业。

(二)非艺术类:

1.专业限额情况

专业设置转入人数限额。接收人数限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第一次转入人数没达到限额时,剩余名额转为第二次转入人数限额,拟转入学生超过限额人数时,按成绩排名由高至低遴选。

2.转入基本要求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且专业排名前10%,无补考、挂科和违纪情况;

(2)符合学校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3)对拟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

(4)不接收二次转专业的学生;不接收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不接收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学生;不接收因降级等原因第二次进入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学习的学生; 

(5)拟转专业学生需如实填写及准备申请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材料不实。

四、转专业工作相关安排

1.学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本方案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需做好准备,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2.符合学校以及学院要求,具备资格的学生可在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天申请转专业:艺术类学生需等待第二学期成绩登陆完成后,由院办导出可转专业名单。必修课(不包含体育课)成绩平均分在9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转专业,并且艺术类学生只可转入本学院其他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的学生转出不受限制,只需按照该专业要求即可。申请转入的学生需同时提交原专业排名前10%,以及无补考、挂科和违纪的情况说明,由转出学院签字盖章。

3.申请转入本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需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于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天上交艺术与设计学院院办(明德楼517),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4.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院办审核学生提交的《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提交到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遴选和审批

5.公示转专业结果,无异议后由院办存档备查。

6.将《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和《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7.教务处将转专业结果发布后,通知转专业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8.学生转入本学院新专业后,对以往未修读过的课程需进行学分置换,无法进行学分置换的课程需要补修,学分置换及补修手续都需要学生本人去院办(明德楼517室)办理补修手续于每学期第一周集中办理,每个学期只办理该学期开设课程,不在该学期的课程需等到开课学期办理,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导致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黑龙江工程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 6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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