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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组织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的暂行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点击数:

 

中共黑龙江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组织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

学习培训的暂行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落实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现结合《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职责》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重要法规;

(三)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

(四)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相关规定和会议精神;

(五)省纪委监委和学校纪委相关的制度规定、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等;

(六)上级纪委监委、学校纪委通报的违纪违法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

(七)其它需要学习的内容。

二、学习培训的主要形式

(一)会议培训。学校纪委每年至少组织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一次集体学习培训。学习内容突出政治属性、精准政策解读、细化业务技巧,通过研读文件、交流讨论,充分提高政治敏感性,增强政治洞察力,强化政治理论储备;

(二)辅导交流。学校纪委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不定期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和相关领导开展专题讲座或组织纪检委员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学习辅导、业务培训;

(三)网络学习。学校纪委充分整合“学习强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网络学习资源,通过“清风工程”微信群推送重要学习内容,督促开展学习研究;

(四)自主学习。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自主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及时向学校纪委汇报学习情况,高质量通过学校纪委组织的知识测试。

三、学习培训的总体要求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体纪检委员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理念,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端正学习态度,注重学习实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严肃学习纪律。集中学习过程中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会议纪律,坚决执行请销假制度。对学习培训过程中发现的敷衍塞责、浮于表面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学校纪委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执纪问责。

四、本办法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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