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及《黑龙江工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黑工程院继发〔2023〕1号)“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根据个人申请,经教学点确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拟对学生转专业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7日
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将于公告期满后,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转专业程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黑龙江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451-87701089,反馈邮箱:1327290889@qq.com。
附件: 2025级新生拟转专业名单(12人)
黑龙江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