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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工餐厅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教工餐厅管理工作,方便广大教职工生活,提升教职工幸福感和归属感,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务,维护教工餐厅正常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工餐厅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专属场所。学校根据成本核算情况对教工用餐给予一定的补贴。

第二章  就餐补贴人员范围

第三条  学校教工餐厅就餐人员补贴范围为:

1.学校在编教职工。

2.合同员工(学校届定的大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定向岗位人员)。

3.就业缓冲区的学生。

4.学校离退休教职工。

    第四条 其他在教工餐厅用餐人员不享受学校用餐补贴。

第三章  供餐服务

第五条  教工餐厅设置专职管理员及食品安全员。每周菜谱由厨师长制定,且于上周日在“黑工程后勤管理处”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便于教职工提前参阅。

第六条 教工餐厅主要为教职工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早餐的营业时间为7:00-8:30,午餐的营业时间11:20-12:30。

第七条  教工餐厅为教职工提供的菜品应以健康为主,同时兼顾菜品的营养均衡和多样化。每天选用应季果蔬和新鲜食材制作菜品,在每周公示的菜谱上对少盐、低糖、清淡口味的菜品均进行标注。

第八条 为节约供餐成本,教工餐厅根据上周每天用餐人数估算下周每天用餐量,每日供餐根据餐品剩余量进行多次补餐。同时为减少浪费行为,每日对剩余餐品进行统计并在“剩饭剩菜记录公示板”上进行公示,对每日厨余垃圾进行统计并形成《餐厨剩余管理记录》,随时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四章  就餐管理

第九条  教职工每餐只限本人持E码通刷码,执行一人一码一刷就餐政策。教职工早餐为自选形式,午餐为自助餐形式,均不允许打包带走。

第十条  为保障教工餐厅食品安全,严禁携带其他餐厅的食物和餐具到教工餐厅用餐。

第十一条  教职工取餐时应自觉排队,勤拿少取,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教职工用餐时要保持良好的用餐环境,积极倡导文明用餐。

第十二条 教职工用餐完毕后应自行将餐具和餐盘送至餐具回收处。各类餐具应按指定要求放置,不得带出餐厅。

第十三条 教职工对餐厅饭菜质量和餐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意见建议,可通过扫描餐厅“学‘声’直通车”二维码或直接向后勤管理处反映。

第五章  收费管理

第十四条 教职工就餐资格由人事处负责确认,E码通手续办理由财务处负责录入,就餐刷码由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核验。

第十五条 教工餐厅午餐成本价由校工会、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每年确定一次。

第十六条  教职工携带子女来教工餐厅用餐的,未成年子女由教职工本人按成本价半价刷卡付费,成年子女由教职工本人按成本价刷卡付费。

第十七条  特殊情况下,外来人员如需在教工餐厅就餐,须由教职工按成本价刷码付费。

第十八条 对符合公务接待条件的来访人员,按照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由用餐接待部门提出申请,党政办公室审批后可在教工餐厅用餐。

第十九条 教工餐厅收支由财务处负责管理,成本核算由校工会、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共同完成。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教工餐厅食品安全标准遵循学校相关食品安全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教工餐厅生产安全标准遵循学校有关要求执行。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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