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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交2015年门诊慢性病申报材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8日

离退休教职工:

根据省医保中心关于申报慢性病的相关要求,2015年申报十八种慢性病人员需整理以下材料上交:

1、身份证复印件;

2、医保卡复印件;

3、申报疾病种类相关病历复印件。

请申报慢性病的的离退休教职工于6月11日前整理好相关材料交到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电话:88028587  8802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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