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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按时签贷款续放合同学生自行到哈行办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2日
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资助中心于9月16日下午13:00在逸夫报告厅和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手续。其中49名同学因在校外实习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回校办理续放手续,经我院与哈尔滨银行协商决定,未办理贷款续放手续的同学请于2008年9月24日前,携个人身份证到哈尔滨银行(动力区三合路233号)办理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请各系(部)、职业技术学院通知到学生本人。
附:
未签贷款续放合同名单.xls
学生工作部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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