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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门诊特殊疾病人员收取票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根据省医保局通知,门诊特殊疾病人员的报销工作已经开始,请2018年已确认为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将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发生费用的处方、财务收据、药店需提供购药信誉卡、医保卡复印件。整理后于12月10日前报给人事处郝鹏(离退休人员请将报销材料报给离退休工作处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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