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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绘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07

    依据学校下达的2023年度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和评审工作要求,我院(系)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审依据

    依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评定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工作方案》,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各年级辅导员通知全体同学后,进行初选审核。

    二、评审程序

    1.召开班子会议

    宣读《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评定2022年度国家奖学金工作方案》,确定测绘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

    2.成立测绘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

    组  长:巴  勇  杨泽运

    成  员:王  强  侯建国  吴青松  肖  辉  丁  丽 郑  伟

    李博文  贾梦泽  郑  浩 

      3. 召开评选会议

    经测绘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两轮差额评选,确定李欣雨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4.确定国家奖学金名单后,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三、名额分配情况

    依据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初审名单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四、评审结果

    根据学校文件的具体规定,经过学生申请,评审工作组资格审查进行评选等评审程序,测绘工程学院评审工作组同意本单位评审结果,全部获奖学生均符合申请资格要求(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处分、通报批评或挂科情况,学习成绩优秀,生活俭朴),最终确定我院(系)1名同学拟获国家奖学金。

     

     

     

                                

    测绘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