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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获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采购许可证,为安全稳定开展实验教学提供了保障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08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公安局危险品缉毒管理部门、环保局对高等学校实验中心危险及易制毒化学试剂购买、储存、使用新的管理规定。我院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禁毒大队指导下,依法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采购许可证。

    2021年12月,实验中心对库房内所有试剂进行清点、分类、鉴别工作,将过期、变质的250余瓶试剂进行打包装箱,移交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购置了符合安全标准的试剂柜,专柜贮存危险及易制毒试剂,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实验室危险及易制毒化学试剂的采购、保管、使用流程。

    通过获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采购许可证和对过期试剂处理工作,消除了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后期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改善了实验工作环境,对我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稳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