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化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易制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泄漏、滥用及非法流转等安全风险,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校园公共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及学校、学院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化学实验室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与入库
1. 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实行“按需申请、逐级审批”制度。采购工作由专职管理员统一负责。供应商必须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采购时严格核验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留存复印件,同时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平台备案。采购完成后,管理员及时将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文件、采购单据、验收记录等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要求向禁毒部门报备采购信息,确保采购流程可追溯。
2. 易制毒化学品到货后双人验收,核对无误后,共同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验收后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立即存入专用储存专柜,及时登记《化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并同步更新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做到账物相符。
二、储存与保管
1. 易制毒化学品实行“专用专柜、双人双锁”储存制度,专柜选用符合化学实验室安全标准的、具备防盗、防泄漏、通风功能,张贴警示标识,与其他化学品分区存放。
2. 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专用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两把钥匙分别由2名专职管理员保管,严禁一人同时持有两把钥匙;每日巡检、每月盘点,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置。
三、领用与使用
1. 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实行“按需申领、逐次审批”制度,领用现场由2名专职管理员共同核对领用信息,及时登记《化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并同步更新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平台信息。
2.使用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化学实验室、指定区域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规范操作,在指定区域规范操作,做好使用记录。严禁私自带出、转借,剩余化学品及时归还入库。
四、废弃与转移
1. 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残渣、废液及过期、变质的易制毒化学品,实行“统一收集、规范处置”制度。废弃物品收集于专用防泄漏、耐腐蚀容器内,粘贴清晰的废弃物标识,存放于实验室专用废弃暂存区,由专职管理员专人管理。
2.专职管理员定期汇总废弃易制毒化学品,填写《化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废弃处置申请表》,并联系具有合法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五、应急与培训
1.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新上岗人员需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2.发生泄漏、被盗、人员伤害等事件,立即采取防护、封锁措施,及时上报并处置。
六、监督与追责
1.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对违规操作、隐瞒隐患等行为,依规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