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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归档2020年度文件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1-04-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归档2020年度文件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高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学校档案工作实际,现对2020年度文件材料归档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学校党政管理、科研、教学、外事、基建、资产与设备管理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请参照《黑龙江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2. 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对应的电子文件。

    3。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归档范围请参照《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疫情防控文件归档范围》。

    二、归档验收及移交

    1. 整理后,详细填写《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一式两份。

    2. 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清点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留存一份备查。

    三、归档移交时间

    1.学校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和需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请于4月底前移交上一年度的归档材料。

    2.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的档案材料,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的3个月内归档。

    3.毕业生成绩、毕业生学历(学位)名单、新生录取名册等档案材料,在毕业生离校或新生入学后的2个月内归档。

    联系人:王雪纯   王红

    联系电话:88028969

    附件:1. 《黑龙江工程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2.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

    3.《疫情防控文件归档范围》

    4. 《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

档案馆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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