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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16级新生档案及往届毕业生遗留档案的通知
日期:2016-10-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接收2016级新生档案及往届毕业生遗留档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请于2016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之前,到档案馆进行2016级新生档案移交归档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档案袋内容)。请提前电话预约时间,领取档案袋。

请将现保存在各院、系、部的2016届及往届毕业生遗留的学生档案移交档案馆保存,并标识遗留原因。如:降级、遗留、当兵等。

注:1. 学生档案原档案袋是个人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一并装入新档案袋内,禁止丢弃。

2. 以班为单位打印“学生档案移交清单(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系、部公章,到档案馆办理接收手续。

3. 档案内容与目录填写顺序应一致。

档案馆接收档案时要进行实物与目录核对,请认真填写。

联系人:耿老师

电 话:88627910

黑龙江工程院档案馆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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