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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相关要求和2026年全国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和指导教育实践作用,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63要求,学校启动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及研究要求

    本年度高等教育领域设立5类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人限申报1项课题。

    1.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年度重点课题(以下简称“年度重点课题”)。请申报者聚焦高等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基于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鼓励开展反映教学改革需要的教育信息化、人工智能等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注重研究可复制、可推广的教育经验。

    2.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年度一般课题(以下简称“年度一般课题”)。请申报者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立足教育教学的理论、方法和应用创新,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问题、对于推动教育教学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一般性应用问题开展研究。

    3.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年度青年专项课题(以下简称“年度青年课题”)。旨在加强对我省教育科研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比较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4.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以下简称“就业专项课题”)。课题设选题指南(附件4),作为课题研究的参考方向和范围,申请人可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计划择优立项重点课题30项,其中10项列为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专项资助重点课题,研究经费专款专用。课题结题要求与年度重点课题一致。

    5.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专项重点课题(以下简称“科研基地课题”)。课题题目及研究内容需要与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研究方向基本一致。课题结题要求与年度重点课题一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年度重点课题、年度一般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年度青年课题申请人要求35周岁以内,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就业专项课题申请人应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专、兼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科研基地课题申请人应为基地团队成员,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和曾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得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4.已在其他省级、厅局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学校申报限额要求

    年度重点课题限报9项,年度一般课题限报3项,年度青年课题限报3项,就业专项课题限报1项,科研基地课题各基地限报1项,共计17项。

    四、关于《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预期研究成果填报的说明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预期研究成果在成果形式方面可填写报告类成果(具有采纳证明的)、论文类成果(三网可查且有课题标识的)、著作教材类成果(与课题高度相关且为课题组成员撰写的)等。

    2.在成果等级方面:报告类成果根据预期采纳证明可填写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其中之一;论文类成果可填写核心期刊、三网(知网、万方、维普)可查普刊等;著作教材类成果可填写学术专著、学术编著、国家级教材、省部级教材等。其他如获奖类成果、专利类成果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数量、形式、级别等为课题立项评审时的重要参考和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填写。

    五、材料报送要求

    需报送的材料:一是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1份,同时提供电子稿;二是《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3份(纸质只需提交前两页,A4纸正反面打印)、承诺书、推荐人意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供材料完整的电子稿(以“序号+申请人姓名+审批表”命名文件);三是《课题盲审活页》,只需提供电子稿(以“序号+申请人姓名+盲审表”命名文件)。就业专项课题正常提交材料同时实施网络平台申报,平台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由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统一报送,电子版材料以“报送单位名称+26高教立项”命名文件,文件内每类课题单独以“报送单位名称+课题类别”命名子文件。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413

    报送邮箱:cyj1975920@126.com

    报送地点:教学综合楼925

    联 系 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88028893 

    六、其他要求

    1.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意识形态问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立项申请审批表内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数量、级别等是课题立项评审时的重要参考和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盲审活页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4.就业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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