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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3

    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黑教科规办〔2021〕13号)要求,学校现组织2025年度上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和成果要求

    1.结题范围:所有立项并符合结题要求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成果要求:

    (1)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结题成果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请严格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所有结题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及承担单位需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对课题主持人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理,对课题承担单位及所在市地将核减下年度课题申报额度。

    (3)论文所发表的刊物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截图;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 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附件1)进行操作。

    (4)课题结题需提供应用证明,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

    (5)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承担课题结题材料的检查、审核和把关责任。

    二、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1.结题所需纸质材料

    《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

    2.结题汇编电子版材料

    (1)需提供PDF格式完整的电子汇编材料(注:包括合并一个文档的总PDF格式结题材料及分项文档的PDF格式结题材料),结题汇编必须提供带页码的目录,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1要求。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Excel格式,其中,各类信息要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尤其是参加人姓名和单位,要与立项审批通知书(课题有变更的需与已备案的变更表)一致,以免填错或遗漏。

    (3)《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新版)Excel格式,需注意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审核登记表数据。

    3.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4.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5.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备案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并按要求提供学校专家组和专家鉴定意见,由省教规办审核、批准;省教育科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结题工作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初审推荐,由省教规办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6.结题材料报送

    报送结题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教学办公楼925室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cyj1975920@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常艳杰  88028893

    附件:

    1.课题结题材料格式及要求

    2.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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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