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遴选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工作的通知》,学校拟开展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术水平高,勇于创新,在高等教育领域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的学术成果。
3.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遵守学术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4.年龄在57周岁以下(部分高水平专家可放宽至58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的人员。
1.近5年获得过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
2.近5年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称号;
3.近5年具有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类、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身份
4.近5年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研或教育科研项目;
5.近5年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或市级机关采纳。
党委书记、校长、教学副校长、科研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发展规划处负责人、科研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
不分管教学(或科研)的副校长(1 人)、优秀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5 人)、优秀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主任)(5 人)。
申请人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申请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汇总表》,并提供“必要条件”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108960409@qq.com或协同岳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