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各二级学院(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遴选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工作的通知》,学校拟开展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

     

    一、遴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术水平高,勇于创新,在高等教育领域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的学术成果。

    3.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遵守学术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4.年龄在57周岁以下(部分高水平专家可放宽至58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的人员。

    (二)必要条件(近5年)

    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至少具备以下1项条件。

    1.近5年获得过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

    2.近5年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称号;

    3.近5年具有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类、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身份

    4.近5年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研或教育科研项目;

    5.近5年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或市级机关采纳。

     

    二、遴选专家范围

    1.直接推荐

    党委书记、校长、教学副校长、科研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发展规划处负责人、科研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

    2.限额择优推荐

    不分管教学(或科研)的副校长(1 人)、优秀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5 人)、优秀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主任)(5 人)。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申请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汇总表》,并提供“必要条件”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108960409@qq.com或协同岳彩霞。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5月6日下班前

    联系人:岳彩霞

    电 话:88028847,18686886600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