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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下半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下半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和成果要求

    1.结题范围:所有立项并达到结题年限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成果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结题成果要求详见“附件2”,请严格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课题结题需提供应用证明(加盖公章),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

    所有结题的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

    二、结题材料

    1.重大、重点课题

    (1)课题结题汇编材料(正文部分包括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已经备案的课题变更申请、课题经费总决算、课题研究报告、课题调研报告、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课题审批通知书、课题申报评审书、课题研究方案、课题开题报告、课题中期报告、课题阶段总结、研究活动纪实材料(不超过30页)、成果成效佐证材料等)需提供PDF电子版材料,要求统一一个PDF文档,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注:其中“课题开题报告书”中“评议专家签字”处需专家手写签字,且需加盖发展规划处公章后扫描PDF合成报送; “课题中期报告”中“评议专家签字”处需专家手写签字,且需加盖发展规划处公章后扫描PDF合成报送。

    (2)《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一式3份;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其中数据(尤其是参加人姓名和单位)要认真填写并核对,以免错误或遗漏;

    (4)《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附件14)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

    2.备案课题

    (1)备案课题的结题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包括《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纸质版一式三份;

    (2)课题结题汇编材料PDF电子版必须按照重大重点课题的要求提交。

    3.有经费的课题(包括下拨经费和自筹经费,自筹经费以课题申请书为准)需认真填写《课题经费决算表》(附件8)。

    4.各类课题结题著作教材和论文成果等,要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附件13)中的提示步骤,完成“三网”之一查询和截图,打印后添加到汇编材料中。

     

    三、结题程序、形式

    1.备案课题由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由省教规办审核、批准。

    2.省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结题工作由发展规划处初审推荐,由省教规办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3.为鼓励优秀研究成果,减少重复鉴定工作,省重点课题的主体成果具备有关条件,可免于鉴定,详见“附件11”。

    四、其他

    1.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2.收取材料邮箱:56046442@QQ.COM

    3.联系人:吴彪    常艳杰  

    4.联系电话:88028689    88028893

        

     

     

     

     

    发展规划处

    20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