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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6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8]3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将有关课题备案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备案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重点支持一线教师开展研究。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应为1983年10月12日及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5项,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学校发展规划处负责课题的申报并组织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下达的备案指标择优进行推荐备案,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备案课题进行审核。省教育厅规划课题中至少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原则上应全部为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

     

    4.备案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一份、《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以及《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申报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2.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课题申报组织和评审工作,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流程。

     

    3.课题备案受理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教学办公楼820室

     

    联系人:李莎莎

                        

    发展规划处

     

    2018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8802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