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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4



    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教规 〔2024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25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数量

    1.我校继续教育领域申报限额2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

    2.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三)立项材料

    1.纸质材料:立项申报书、立项审批表及加盖公章的立项汇总表各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上述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可编辑版 和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申报书/审批表-学校名称”,要求各项目主持人要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二、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22年立项的一般研究项目需于2025年结题,如本次 不开展结题,原则上之后不再受理结题验收。逾期未结题且 未申请延缓的项目予以废止。

    (二)结题材料

    1.纸质材料:结题验收书、结题审批表、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汇编及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若有项目 调整单则提供一式两份。

    2.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的可编辑版及 PDF 版(加盖学校公章),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学校名称,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三、组织管理

    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组织开展申报和结题工作。

    四、材料报送

    截止时间:2025 1215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教学办公楼925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yj1975920@126.com

    联 系 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88028893 

    附件:1.立项申报相关材料

    2.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3.相关管理文件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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