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下载专区 -> 正文

关于毕业设计期间学生签到及请假的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1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毕业设计期间学生签到及请假的规定

 

为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期间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的正常进行,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由学院行政和学工部门共同管理。

二、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不允许他人代替。

三、学生请假三天以下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并签字后准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须经指导教师、辅导员、院学工负责人及副院长批准方可准假。

四、学生到签约单位顶岗实习,需出示与签约单位签定的就业三方协议、签约单位出具的实习证明(要求盖有就业单位红章,且与三方协议中的单位一致),实习期间意外伤害险的保单,并填写《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申请书》及《毕业生校外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履行签字审批手续后,交院办备存。

五、学生到签约单位实习,必须保证毕业设计的完成并按时参加答辩。如影响毕业设计的完成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六、学生更换与实习岗位及实习期间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毕业设计题目,需出示签约单位的证明,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和副院长同意后方可更换。

七、学生无故不签到按旷课处理,缺席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毕业设计按降等处理。缺席天数累计达到毕业设计总天数的三分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并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以上规定的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所有。

 

附:

1.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申请书/UploadFiles/20233/202303031008034251.doc

2.毕业生校外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UploadFiles/20233/2023030310140693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