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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关于评定2020年度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1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机电工程学院2020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办法如下: 

一、按照学校要求成立机电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

     组长:金延军

  成员:刘  缨、毕凤阳、齐建家、冯春成、康周妹、王  静、

王  鹏、汪  蕾、夏益沙、韩  阳、李福瑞、李晨曦    

二、评选对象

原则上为学校今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与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共分三等,一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4300元,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3300元,三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2300元。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给机电工程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为203人,其中:

一等103人;二等26人;三等74人

五、申请与评审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机电工程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初审工作。评审工作组成员为学院(系)领导班子成员、辅导员、学生会主席以及其他年级的学生代表(其中至少含一名特困生),评审工作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

机电工程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学生根据本方案规定向机电工程学院评审工作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4、机电工程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本方案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学校下发的分配名额进行资格审查。

5、机电工程学院评审工作组进行联评,等额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优先获得高等级的助学金。

6、机电工程学院评审工作组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评审结果编制成《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

7、机电工程学院评审工作组将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送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评审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学生工作部将受助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七、日程安排及报送材料

1、日程安排

机电工程学院于11月5日完成评审,11月6日-11月10日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后,于11月11日10:00前报送相关材料。

 2、报送材料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扫描件,扫描件以序号+学生姓名命名。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学生排序需与申请表扫描件一致。

(3)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情况报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