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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拔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2-11

    各有关院系:

    为拓展学生视野、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使学生接触不同的教学风格,感受异地校园学术及文化氛围,学校将继续开展“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经与厦门理工学院友好协商,互派本科生到对方学校短期学习。根据《校际合作协议》,2014年3月我校将选派部分学生赴厦门理工学院交换学习。现将本期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高校

    厦门理工学院(学校简介http://www.xmut.edu.cn/xxgk/xyjj/),该校目前确定与我校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作为下学期合作培养专业,各专业人数不超过5人。

    二、交流期限

    厦门理工学院:一学期(2014年3月—2014年7月),允许部分学生学习一学年(2014年3月—2015年1月)。

    三、培养方式

    编入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学习;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教育管理等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同等待遇。

    四、费用说明

    交换生的学费仍在我校缴纳;实习、实验经费由我校承担。

    奖助贷学金由我学校评定和发放;交换生与访学高校的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组织关系推荐等待遇;住宿费、书本费、往返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交换生在访学高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再缴纳其他费用,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五、学籍管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黑龙江工程学院;完成交换学习后仍回黑龙江工程学院继续学习;党团员学生可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学生在交换期间不能申请出国(境),特殊情况下,必须返回黑龙江工程学院办理手续。

    六、学分互认

    由访学高校负责出具学生交换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学习证明和交流学习考评意见,我校教务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学分互认。

    七、交换生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交流高校学习生活。

    八、交换生申请办法

    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择优选拔。

    九、申请材料

    填写《国内高校本科交换生项目学生报名表》(附件1)。

    十、校内选拔程序

    1.院系动员,组织学生报名:普通本科生须自愿填写报名表;

    2.院系进行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征求家长意见;

    3.院系汇总名单,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部)审核,报学校批准;

    4.学生、家长签承诺书(附件2);

    5.学生开始办理离校手续;

    6.派出。(按照访学高校下学期开学时间报到)

    项目咨询电话:0451-88028709

    请相关院系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1: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