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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3-19

按照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从2007级学生开始,每个学生需修满综合教育学分10学分方可毕业。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综合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