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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8-05-11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精神,学校组织申报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2008年教育部计划建设10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11工程”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1门。申报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均可,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3、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三、申报办法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要求者自愿申报,申报人于5月16日前将《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5份及电子稿交教务处教研科。

2、学校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1门课程报教育部。学校于5月30日前将文字报送材料及光盘报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C座10层,邮编:100011)光盘内容包括:

(1)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超过50MB);

(2)汇总表、联系人、项目申报表的电子文档;

(3)其他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各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应在5月19日至30日期间登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网站”)中“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http://sy.zlgc.org,网上填写申报表和其他材料,并提供课程网站网址链接。

四、联系人:郭秀颖 联系电话:0451-88028680

附件(见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