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

关于2025-2026学年劳动教育课程“实践部分”开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9

各相关单位、相关年级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 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价值,深入推进我校劳动教育实施,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学校自2023级起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该课程总计1学分(32学时),其中理论部分为8学时,实践部分为24学时。理论部分采用线上自主修读方式,实践部分通过教师平台发布任务、学生自主报名选课的方式开展,旨在将劳动教育深度融入学生校园日常生活,并实行学时累计兑换学分的管理模式。现将本学年劳动教育课程“实践部分”(以下简称劳动实践)开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对象

面向全体2023、2024、2025级本科生。2023、2024级已修满实践部分所需24学时的学生无需参加

二、开课学期

学生原则上应在第一至第六学期内完成实践部分24学时的修读要求。若在规定学期内未修满学时,须于毕业资格审核前完成补修。

三、开课方式

实践部分采取线上发布任务的方式,依托“黑龙江工程学院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劳动实践”模块进行全过程管理。具体流程为:指导教师发布劳动实践项目→教务处审核→学生选择项目→学生参加项目→指导教师录入学时。

2025级的全体新生(含2025年入学的专升本新生)信息已录入平台。学生可登录平台查看已发布的劳动实践项目,并根据自身时间和兴趣报名。指导教师发布课程及学生选课等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四、开课项目

各单位可依据《劳动实践项目清单》(见附件2)发布项目,亦可结合实际需求发布其他劳动项目。指导教师发布项目时,须在平台内详细填写劳动内容。

五、教学班及学时

教学班:按劳动项目所需人数组班。指导教师需在系统中发布信息(包括劳动内容、学时、所需人数等),学生选课后即组成该项目的教学班。

学时:1小时计1学时。

六、学时认定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不单独设置学分。每个项目结束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其发布的课时、学生实际参与时间及表现综合评定,并在平台“劳动实践”模块中登记获得的学时。累计获得24学时即为实践部分合格。

注意:劳动教育课程采用学时兑换学分的形式开展。仅当“理论部分”(8学时)和“实践部分”(24学时)考核均合格后,方可获得劳动教育课程的1学分。

七、其他

1.请2025级(含2025年入学专升本新生)各班的班长或班级指定负责人,务必加入“2025级劳动教育信息发布群”,后续相关课程信息将在此群第一时间发布。2025级劳动教育信息发布群二维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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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议使用360绿色浏览器登录系统,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教务处。

联系人:丛珊

联系电话:0451-88028684(或钉钉留言)

 

附件1:劳动实践平台操作说明(老师+学生)

附件2:劳动实践项目清单

 

                教务处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