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2-27
各教学单位:
请按照《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黑工程院教字[2007]5号文件和《< 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试行)》黑工程院教字[2009]7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本部门2011年度实习经费使用做出预算,填报《2011年度校外实习经费预算汇总表》(见附件1、表SY-033),并于2011年3月16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如填写过程中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办公地点:教学办公楼727室,电话:88028684。
校外实习经费预算汇总表
教务处
201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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