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任务登记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8-29

各教学单位:

请组织人员认真填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任务登记表》、《实验课程表》,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 所有实验室实验课程表都需上交,包括不承担任何实践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在实验室发生的其他非实验教学工作(理论课、集中实践环节、实验室开放等),需在课表中体现。此类课程用于统计实验室利用率等信息,有利于今后实验室新建、扩建等工作;

2. 在填报实验课程表时需注意上课时间与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不要冲突;

3. 请务必于4周之前将集中实践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系统;

4. 填报时请使用新版的集中实践任务登记表、实验课表模版,见附件;

5. 执行过程中如有调、代、停、补课等情况,请履行相关手续;

6. 报送形式及时间

表格名称

报送教务处时间

报送形式

电子文档

纸质文档

集中实践教学任务登记表

8月17日前

实验课程表

8月24日前

7. 在第一、二周有集中实践任务和实验课任务的教学单位,请于8月15日16:30前提交一份第一、二周集中实践任务登记表和实验课程表。

如填写过程中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办公地点:教学办公楼727室,办公电话:88028684。

附件1:集中实践教学任务登记表模版

附件2:实验课程表模版

教务处

20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