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24
一、办理流程
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籍证明→学院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签章处盖章→学生持学院审核盖章后的证明到综合楼A723室盖章。
二、适用范围
学生学籍证明只用于说明学生是我校在读学生、入学日期、学制年限、就读学院和专业等客观情况,不用于其他内容的证明。
学籍证明(在校生用).docx
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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