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日期:2026年03月09日 14:11 来源: 作者:
各位学员: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声明如下:
学校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标准,学费由学生本人全额直接上缴学校财务账户。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费,请广大学员务必注意,不要轻信社会机构或个人的虚假宣传或承诺,提高警惕,避免遭受损失。
黑龙江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