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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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28

    黑龙江工程学院科研处

    黑工程院科[2010]39号

    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

    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2)等相关文件要求,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己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

    二、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材料

    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3),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见附件4)一式三份,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上报科研处。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填写申请书,必须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见附件5)填写。

    3.注意完成时间。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基础理论研究的项目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起止时间从2011年5月末算起至计划完成年限的5月末止。

    4.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时间

    由于学校即将放假,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志,按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提前联系做好沟通,于2011年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育华 电话:88028485

    甘曦之 电话:88028639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