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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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9

    黑龙江工程学院科研处

    黑工程院科[2011]07号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53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

    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3自筹经费类课题,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助额度不低于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选题申报。

    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或咨询报告、教学课件、音像软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该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报网址: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由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3)及以往相关材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要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由教育部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2.专项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1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申报材料作废。

    3.本次项目网上申报学校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 日,请各部门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组织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专项申报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2011年4月2 日前报送科研处。

    4.报送材料地点:教学办公楼科研处935室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徐建成(内线电话:8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