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七届黑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模范遵守科学道德;
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3.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1.填写《黑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大小50K以上)。
请申报人于4月5日10时之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