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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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省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3

    各二级学院,各系、部及相关部门:

    近日,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省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对已到期尚未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对2009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将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一是对未完成合同指标但已取得明显成果的可以视情况结题;二是因各种原因项目确实不能完成的,对项目进行中止处理。集中开展2010年和2011年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省科技厅将2010-2011年项目结题率作为分配依托单位2016年申报指标的重要依据,对到期未结题较多的单位采取等比例扣减申报指标。因此,请各项目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二、结题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杰青、重点、面上、青年、留学)结题工作在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147.168.104/Kjpt/)上进行,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要求各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结题材料,经网上在线审核通过后,按照《黑龙江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提纲》,形成一式二份纸质验收材料,在2015年8月31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杨泽运 电话:8448(内线)

    孙育华 电话:8485(内线)

    王云龙 电话:8591(内线)

    附件: 1. 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省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 省科学基金项目网上申请验收(变更)操作说明

    3. 到期尚未结题省自然基金项目汇总

    科研处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