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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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15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3

    各二级学院(系、部)、有关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15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2015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我省文化艺术发展和建设实践,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深化、拓展我省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二、申报类别与条件

    (一)2015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1. 2015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学科包括: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文物考古研究,图书馆学,博物馆学等。有关内容请参阅《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

    2. 2015年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四类。

    (1)重点项目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包括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申请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一般项目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青年项目申报者(包括项目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共建项目不限条件。

    以上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3人,凡承担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二)2015年度全省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

    2015年度全省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学科参照艺术规划项目学科分类。研究成果形式分为:专著类、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教材类、研究报告类。凡近三年内开展的关于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戏剧、电影、广播电视、新媒体艺术、图书情报等门类的艺术科学研究,均可申报。研究成果要求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刊物上发表,3000字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15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请认真填写《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和《黑龙江省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3),一式三份。申报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活页5份,电子稿一份;申报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需报送研究成果复印件3份(与申报书一并装订),附成果原件一套。

    四、申报时间

    请申请人在201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泽运 电话:8448(内线)

    孙育华 电话:8485(内线)

    甘曦之 电话:8639(内线)

    科研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