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人、专家登录“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个人账号信息,认真填写个人用户信息,保证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2006年以来,承担省应用研发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相关情况信息,并要保证项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于2014年12月21日前通过系统确认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承担省应用研发计划项目未结题的填写“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见附件1),已结题项目填写“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见附件2)。
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和评审专家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有与真实情况不符,一经发现,省科技厅将对相应账号进行冻结处理,并记入诚信库黑名单,限制使用。
请项目负责人在12月22日之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或“项目跟踪调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协同给科研处王云龙。
3.2006年以来学校承担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