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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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4

    各二级学院(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此类课题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 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3)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3.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4.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及以往有关立项材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2.本次专项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3.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已开通账号的,请以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名为注册电子邮箱;未开通账号的,请登录教育部社科网“申报系统”,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四、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申请结项,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基本要求为五篇以上且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五、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1.申请人在2015年3月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打印出1份《申请评审书》,2015年3月2日将《申请评审书》送交科研处审核。

    2.申请人在2015年3月5日前将经过修改的申请书最终版通过申报系统上传,2015年3月6日将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送交科研处。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学校申报时间安排做好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泽运 电话:8448

    孙育华 电话:8485

    甘曦之 电话:8639

    附件:1.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