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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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08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该专项任务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依据《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附件2)。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教师,鼓励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3)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该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及以往有关立项材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2.该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3.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4.已开通账号的,请以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名为注册电子邮箱;未开通账号的,请登录教育部社科网“申报系统”,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五、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1.申请人于2015年3月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打印出1份《申请评审书》,在2015年3月2日将《申请评审书》送交科研处审核。

    2.申请人于2015年3月5日前将经过修改的申请书最终版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并在2015年3月6日将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送交科研处。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学校申报时间安排做好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该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限报2项)。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成项目评审组,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联系人:杨泽运 电话:8448

    孙育华 电话:8485

    甘曦之 电话:8639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