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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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0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文发字【2013】35号)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方向

    省级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要围绕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我省文化艺术发展和建设实践,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深化、拓展我省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二、申报内容

    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学科包括: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文物考古研究,图书馆学,博物馆学等。有关内容请参阅“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

    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包括:专著类、研究报告类与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教材类。凡公开发表、出版的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戏剧、电影、广播电视等艺术门类的艺术科学理论成果,均可参评。论文要求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3000字以上。拟设黑龙江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

    三、课题设置和申报要求

    本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设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青年项目四类。

    1.重点项目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包括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申请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一般项目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青年项目申报者(包括项目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自筹项目不限。

    以上课题设置,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凡承担艺术科学规划课题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 201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请认真填写 《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和《黑龙江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申报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活页5份,电子稿一份;申报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需报送成果一套,成果发表在报刊的,附报刊原件。

    五、时间要求

    请申请人在2013年4月18日前将材料送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按省文化厅要求,每项须交纳评审费200元。

    联系人:杨泽运 电话:8448(内线)

    孙育华 电话:8485(内线)

    甘曦之 电话:8639(内线)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

    2.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

    3.黑龙江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4.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